年温岭市城东街道文明城市创建零星工程中标公示--编辑:管理员浏览:于完成评标,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,经评标委员会评审,已推荐第一、第二中标候选人,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、《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》、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温岭市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操作规程》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评标结果予以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就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,应当先向招标人提起异议,
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。 投诉人投诉应当按照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》的规定进行。
如有问题或异议,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均可进行异议和投诉。